签证服务分类

美国访问签 B-type Visa for the United States

访问美国一般申请 B 类签证。

  • B-1签证颁发给赴美从事短期商务活动、参加科技/教育/专业/商务领域的会议、处置房产或洽谈合同的申请人。
  • B-2签证颁发给赴美休闲/娱乐的申请人,包括旅游观光、探亲访友、医疗以及其它联谊、社交或服务性质的活动。

目前 B1与B2 签证合二为一,通常会直接签发 10 年多次往返的 B1/B2 合并美签。

B类美签申请条件

申请B-1/B-2签证,必须向签证官证明自己符合美国《移民与国籍法》(INA)中规定的签证申请条件。根据INA法案214(b)条款,所有B-1/B-2签证申请人一律被视为“有移民倾向”,除非申请人能够证明自己符合下述条件:

  • 赴美目的是短期访问,比如参加商务/休闲/医疗活动。
  • 计划在美停留的时间有限且确定。
  • 有足够资金来支付在美停留期间的所有开销。
  • 在美国境外有居所并具有牢固的社会、经济联系,能够确保在赴美行程结束后如期返回。

B 类签证,通常要求申请人亲自到美国驻外使馆参加面谈,在加拿大面谈可以让翻译陪同。面试结束后会直接告知申请人通过与否,如签证通过会降申请人的护照收走贴签,反之则不会收取护照。

以下 3 类申请人可以豁免面试:

  • 年龄低于14岁的申请人;
  • 年龄高于80岁的申请人;
  • 持有效 B 类美签,或持失效不满12个月的B类签证。

B 类美签的申请要点在于向签证官证明赴美只会短期停留,签证到期前一定会离境。

B类美签有效期及行政审查

通常情况下,美国 B 类签证的有效期为 10 年。美签有效期允许超过护照有效期,在护照到期后,可持新旧两本护照入境美国。

持有效 10 年美签外,入境美国前还需在电子注册系统 EVUS 上进行注册。

  • EVUS 的注册有效期为 2 年,如更换护照则需重新进行 EVUS 注册。
  • 1 年有效期的 B 类美签无需注册 EVUS。

其它国家旅游签证

特别声明

        加诺国际,业务部所属各级规划师仅向客户陈述现行签证及移民法规、协助客户收集整理申请材料、并将材料递送至文案部门(加诺国际文案部门由集团聘请的,具有加拿大移民顾问协会相关执业资质的移民顾问丨RCIC 律师助理丨Paralegal 及学校申请文案组成)。

        根据加拿大联邦相关法律及法规:任何涉及签证申请或续签、移民咨询或申请的相关业务,在聘用有偿代理人时均需在《授权代理人表格 Use of A Representative IMM5476》上签字,请索要5476E表格并签字,以增加签证过签率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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