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情不发生在自己身上,永远觉得是故事,总有那么一些人眼睛是红色的,心是黑的。提一个非常好的建议,当你向一个人询问“学术”问题的时候,你要不要先用英文聊聊?这个方式能让你筛选出一大批坑你没商量的“专家”。

当学术不端行为不是一个听来的故事,而是你正在经历中的事情,以我近几年参与的案件的经验来讲,如果你是真的存在学术不端行为,任何狡辩的理由和借口都是苍白无力的,尤其是集体性的事件情节更为严重,法不责众是中国的成语而不是西方国家做事的准则。

认错不接受处罚,或者说认错后,博酌情权是最好的选择,不想花钱可以找学校免费的法律援助部门。Meeting的过程中一哭二闹三上吊的行为是真真切切有用的,无论你的性别是男是女,哭是一个非常好的方式。如果你觉得我在讲故事,那我也没意见,因为我真的在讲故事呀。

根据经验,通常来讲第一次学术不端的行为,不会有太大的影响。而第二次绝大多数面临的是停学。明确一个概念,非主动“停学”后再次入学通常来讲是不需要重新申请的,但是,或有专业会要求学生提供停学期间的工作或学习证明。

在学术行为不端获或GPA低于学术要求都有可能被停学,如果你是留学生,那么你一定要找一所新的学校以度过停学的时间,无论你是否停学后选择回国。理由如下: 

    1. 留学生先要满足学习签证条件,不能以被停学为理由不读书,否则将会导致学习签证被取消或拒签。申请学习签证时,如果相同的学校你的毕业时间比原计划拉长,且没有合理的理由解释,通常会被移民局要求补交成绩单,如果因为停学导致八个月或更长的时间没有读书,或因违反学习签证条例而拒签。
    2. 满足停学周期后申请恢复学习,大部分学校都需申请人提供在停学期间的行为记录,例如工作证明或在其它学校学习的成绩单。所以,被停学后选择一所学校过度就成为了必然。
    3. 留学生毕业后申请毕业后工签,只接受最后一个学期是Parttime的行为,停学的时间周期依旧算Gap从而导致毕业后不能拿到毕业工签。
    4. 有实际案例表明,学校上报学术不端行为后,因违反学习签证条例导致拒签或五年内禁止入境。

附加一个小案例,听到了说明有缘分。很多公司在做研究生申请,以包装为借口帮助低GPA的申请人获得录取offer,过度包装依旧算做学术不端行为。申请人在U毕业GPA很高,但是担心自己申请不够专业被拒,所以请了中介公司帮忙申请,中介公司以教授的名义写了推荐信,但审核材料时被抓,导致申请人未来不能再申请加拿大研究生。

最后给处在学术不端行为风波的学生一点建议,在判决下来之前一定要先Order成绩单,这样能尽可能将学分转换出去,减少新学校的毕业时间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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